赴纳米比亚需要提前了解签证申办、出入境须知、海关申报、外汇申报、限制入境物品、南非过境签等注意事项。下面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申办签证
纳米比亚暂与中国无互免签证协议,也无针对中国公民的落地签,来纳中国公民应提前办妥纳米比亚签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持有效护照及往返或下站机票,可免签证在纳停留 30 天)。我公民在纳签证过期或非法滞留,可被移民局拘留和递解出境。具体可向纳驻华使馆咨询有关签证信息,索取签证申请表和签证申请需要准备材料清单。
纳米比亚驻华使馆信息:
地址:北京朝阳区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2-9-2
电话:+86-10-65324810 / 11,65322211
传真:+86-10-65324549
二、出入境须知
请随身携带申请签证时提供的资料复印件。纳边检、海关可能要求您在入境时提供上述资料。
海关官员可不经申请搜查令即可对您和您的个人物品进行检查,请根据海关官员要求,配合检查并出示必要资料。
如您要求与中国驻纳使馆联系的要求被拒绝,或遇歧视性做法,请记下对方工作人员的姓名或工作编号。最好能够找到证人,以备事后投诉。中国驻纳使馆将根据您的情况和要求,尽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并保留进一步了解情况和提出交涉的权利,但无法保证您一定能进入纳米比亚。
三、海关申报
来纳外国公民可携带以下物品免税过关:400支香烟、50支雪茄、250克烟草或烟丝、2升葡萄酒、50毫升香水(18岁以下人员不享受免税烟草或酒定量);同时,每人可携带其它总价值不超过1250纳元的新旧物品(电视接收设备除外)。
其它不超过10000纳元的新旧物品(以上所列免税物品除外):如来自非共同关税区,则按20%的固定税率征收(1250 纳元-10000纳元);如来自共同关税区,即南非、博茨瓦纳、莱索托和斯威士兰,则免收关税。
四、外汇申报
纳有着较为严格的外汇管制,出入境携带的货币和货币工具(包括流通中的各国的硬币及纸币、旅行支票、现金汇票和可流通证券等)金额超过100000纳元(含100000纳元,以个人或共同旅行的家庭为单位),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请严格遵守100000纳元的限额,未如实申报者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最高可判罚款1亿纳元或监禁30年或二者兼施,并没收所持货币及货币工具。
由于汇率变化原因,建议携带外汇总值不超过5000美元,如超此限,应主动申报。
五、限制入境物品
根据生产地国家的动物疫情情况,大部分国家出产的各种肉、奶、蛋、禽肉及其制成品,无论是新鲜(冷藏或冷冻的)、风干、腌熏还是完全熟透的,一般都禁止入境。
各类水果、蔬菜、植物、植物种子、植物产品和土壤严禁入境。
六、南非过境签
自2016年1月4日起,途径南非约翰内斯堡的O.R.坦博国际机场、开普敦国际机场、德班的沙卡王国际机场及约翰内斯堡拉赛利亚国际机场前往六个邻国(津巴布韦、纳米比亚、莱索托、博茨瓦纳、斯威士兰及莫桑比克),24小时之内不出机场无需申办过境签,若超过24小时需申请南非入境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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